文号:青科党组发〔2025〕20号信息来源: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时间:2025-03-19 17:17:00文字大小:大小 打印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党组202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党组
2025年3月19日
中共青海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省科技厅党组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坚持把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贯彻落实到科技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巩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青海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聚焦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大要求、精心推进科技支撑发展专题研讨会,开展穿透式调研,提高研究问题、破解难题的能力,会同省委组织部举办全省深入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专题研讨班主体班次,推动教育培训常态化制度化。把牢政治方向,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第一政治要件,建立健全台账机制,强化重点督办和跟踪落实,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一周年主题宣传、督促落实等工作,确保每一件重要指示批示都落地见效。按照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履行好省委科技委办公室职责。强化能力素质建设,对标《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2024—2028年)》和科技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强化党性锻炼和政治训练,坚持把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储备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鲜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实施省科技厅“3+X”提质创优行动方案,推动落实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部署、改革重点任务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进党建品牌建设,认真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建述职评议,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健全完善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认真组织实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政治素养、政治担当、政治能力,筑牢对党忠诚的思想根基,全面推进“八型”单位建设。
二、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持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完善省委科技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的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提升科技治理能力,推动构建新型举国体制下的青海科技创新模式,实现重点领域科技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落实《青海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行动方案》,实施九个专项行动36条具体措施,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科技竞争优势。全面梳理总结“十四五”发展成效、短板不足,高质量编制《青海省“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锚定到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的战略部署,提出“十五五”时期阶段性目标任务,谋划布局一批前瞻性、长远性和标志性重大政策、重大任务、重大平台和重大项目,全面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制订促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措施,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不断优化全省科技人才队伍结构和质量,鼓励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建好用好各类科普基地,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持续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开展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大科研失信惩处力度,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打造诚实守信、严谨治学、求真务实的创新生态。
三、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优化重大科技创新活动组织模式,健全省级财政科技计划、资金执行和专业机构管理体制,发挥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优势,统筹各类科技创新资源,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活动,推动形成有力的科技工作组织体系和高效的科技资源配置模式。统筹央地科技专项资金,用好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重构省级科技计划体系,优化项目形成流程,建立非共识项目发现和支持机制。系统谋划部署面向2030和2035重大科技任务,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培育取得新突破。2025年预算总规模5.7亿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10项、资助经费1亿元以上;重点研发与转化项目不少于100项、资助经费1亿元以上;基础研究和创新平台类计划项目不少于100项、资助经费1.5亿元以上。加强科技金融支撑,强化政银联动,全面落实科技金融政策举措,丰富完善科技金融产品,扩大科技金融政策“受益面”,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让更多科技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
四、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撑绿色高质量发展。聚焦全省生态文明高地、产业“四地”、绿色算力、民生等重点领域,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撑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重点开展三江源、环青海湖、祁连山等重点生态功能区水资源保护、草地修复、应对气候变化等技术研究,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和系统修复。推动盐湖化工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开展柴达木盆地油气田卤水资源开发利用研究、盐湖资源可持续供给能力技术研究,提升盐湖资源基础保障能力,推进钾、镁、锂、钠、硼及稀散元素等资源梯级开发和高值化利用。促进清洁能源与绿算产业协同发展,重点开展算电协同监测调度、新型储能、跨省区水电光储协同调度、多品类电池生产关键技术研究,推动5G+互联网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等在我省特色产业中的场景化应用。加快新材料研发利用,持续开展硅基、碳基、镁基等新材料制备开发技术攻关。助力高原现代生态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高原种质资源保护、现代种业发展、农业高效生产、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等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以科技增进民生福祉,加强中藏医药技术集成创新,重点开展高原病、地方病、重大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和诊治技术示范应用,持续提升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水平。推动现代生物技术转化与应用,加强防灾减灾和社会治理等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支撑平安青海建设。
五、优化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提升支撑保障能力水平。发挥高原资源能源禀赋优势,主动融入国家创新版图,对标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体系,优化整合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在实现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破零”的基础上,力争若干平台进入国家级和部级序列,实现高原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取得新突破。持续推进青海十大国家级创新平台培育建设,优化绩效考评指标,落实动态调整机制,共同争取国家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主动服务国家战略,推动国内最大口径红外光学天文望远镜开工建设,建成青藏高原综合科考服务平台并投入使用,野外综合科考基地完成70%建设任务。用好用足厅市(州)会商工作机制,统筹省市(州)创新资源,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区域布局,打造科技创新增长极。
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全面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系统布局政策、资金、项目、平台、人才等创新资源,着力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落实《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实施意见》,突出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导作用。开展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精准对接金融资本和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需求,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构建“企业出题、政府立题、协同破题、市场阅卷”的科研项目组织模式,产业化科技项目企业参与比重提高到50%以上。加大支持企业创新政策落实力度,完善企业科技专员队伍服务企业机制,对首次纳入规上工业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以“一企一策”方式支持行业领军企业技术研发、平台搭建、创新主体培育、人才培养、科技金融等创新活动;实施年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无研发机构、1亿元以上无研发活动的规上重点制造业企业“两清零”行动,着力推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修订完善科技创新券、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等管理办法,打造高能级科技孵化服务载体,不断优化科技创新服务,提升载体孵化能力。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着力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创新,依靠科技创新做强做大做优。
七、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科技产业融合发展。发挥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22条“硬措施”落地见效,着力打通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等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切实解决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不敢转”“不想转”“不会转”问题。引进培育适应我省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科技服务力量,加大对科技服务组织的培育支持力度,建设省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点)、中试基地,不断健全市场化科技成果转移体系。发挥黄河科创联盟、西北技术转移人才培养联盟作用,借助中关村论坛和北京科博会、黄河流域(上游)城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会等平台,会同省相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和基层科技部门加强优秀科技成果推介,促进优秀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八、深化科技援青机制,拓展科技开放合作交流空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提出的“主动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部省会商、科技援青、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制定印发《深化科技援青促进开放合作行动方案》,加强与国家科技力量的战略互联、与东中部省份的优势互补、与西部省区的场景互动、与沿黄省区的流域互通,助力青海高水平科技开放合作。重点与东部省市高校、科研机构和领军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培育,形成优势互补、高效协同的科技创新合作新局面。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创新合作平台建设,提升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科技合作和人才交流水平。持续推进青海(北京)科技创新基地、上海—青海技术转移基地等建设,打造科技研发和产业应用“双向飞地”,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效协同的科技创新合作新模式。
九、突出阵地建设,助力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积极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平安青海建设提供有力科技支撑。科技创新支撑平安青海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开展科技兴警,以新战略、新技术、新装备等研究为抓手,重点组织省内外科研团队开展科研技术攻关。以加快民族地区创新驱动发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为目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高原特色种业振兴行动,加强农业装备创新,优化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让先进科技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供科技力量。落实科技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开展安全生产科技研发能力建设,为相关管理部门做好预警、实时监测、防灾减灾对策提供技术支撑。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程,融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融入目标绩效管理、融入纪律监督检查范围。强化舆论引导,积极传播正能量,及时了解和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利用媒体平台,宣传科技工作创新发展重大成果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社会舆论氛围。
十、加强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抓“关键少数”,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计划及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干部月度学习计划,制定党员领导干部学法共性清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党组定期谋划部署工作任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制定并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协议拟定等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要事项中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全面履行法治政府职能,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科技领域立法工作需要,统筹推进科技创新领域立法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意见,完成我厅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答复工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推动完善工作制度、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严格信息审核发布制度。
十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科技创新生态。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十四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以及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抓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入实施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的意见,进一步改进作风,强化宗旨意识,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落实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走深走实。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常态长效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坚决破除“特殊论”和“补偿心理”,深化违规吃喝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严的基调一贯到底,强化全面从严管党治吏政治责任。健全风腐同查同治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厘清权力清单,关注重点人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关注重点部位特别是各项审批的重点环节,防范化解腐败风险。
作者: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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