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青科党组发〔2026〕14号信息来源: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时间:2026-04-01 10:13:00文字大小:大小 打印
各基层党组织:
2026年清明、“五一”节将至,为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杜绝腐败,持续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提倡文明祭祀,倡导勤俭节约,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清明、“五一”节日期间正风肃纪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增强责任意识。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压实各级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做到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严守纪律规矩,带头改进作风,增强廉洁自律自觉。各基层党组织要持续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结合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好节前动员教育、廉政谈话,加强节日期间教育管理监督,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坚决防止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以“三个更加”重要要求压紧压实各级责任,以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廉洁过节、文明祭祀、安全过节。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履行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及时将相关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督促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防止节日期间思想松懈、行为失范,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二、严格纪律要求,倡导廉洁文明过节。严格执行文明过节、勤俭过节、文明祭扫等各项要求,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廉洁勤政文明过节。严格遵守全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吃喝“十严禁”要求,严防严查严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各类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吃喝甚至致人死亡;严禁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公款搞相互宴请;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接受相关单位安排的宴请、游玩、踏青等;严禁党员干部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人员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迷信活动,以及其他违纪违法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红包、接受宴请,提倡勤俭节约、廉洁文明过节、安全过节,倡导文明祭祀。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在清明、“五一”节日期间,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大教育监管力度,厅机关纪委要主动靠前开展监督检查,紧盯重点问题、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等开展精准监督,常态化摸排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履行好监督的再监督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即收即报,严格按照“一案双责”要求,严格执纪问责,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失职失责领导责任,共同守好节日“廉洁关”、筑牢作风“防火墙”。
联系电话:0971-8086268
举报邮箱:kjtjgjw@qhkjt.net
中共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党组
2026年4月1日
作者: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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