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青科发规〔2026〕5号信息来源: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时间:2026-02-04 10:29:00文字大小:大小 打印
厅属各预算单位: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26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青财预字〔2026〕1号)要求,现将2026年部门预算及相关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批复,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收入执收管理,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各单位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各类收入管理,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拖欠,确保完成全年收入计划,保证预算收支平衡。各项非税收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预算科目、级次、缴库方式和期限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科学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预算执行,确保支出进度不低于序时进度。项目支出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做调整,如遇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因素导致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无法执行的,我厅将商请省财政厅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预算调剂;经认定因预算编制不准确、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导致发生预算调剂行为的,省财政厅将按规定扣减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成绩。
三、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各单位要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收支管理,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把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要从严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和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立项、新增资产配置等;严控公务接待费,不得超标准、超规格安排公务活动,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要加强财务审批和核算管理,对超预算、无预算、超范围、超标准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
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各单位要按照《青海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规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强化绩效约束。要根据批复的绩效目标,对本单位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要严格绩效目标调整,批复的绩效目标不得擅自调整,预算执行中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和预算及项目调整流程报批。预算执行结束后,要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自评,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五、规范资产配置,强化政府采购管理
各单位需配置的资产要按照省财政厅批复的资产类别进行购置,严格执行资产购置前置审核手续,未申报预算的资产原则上不予购置。要在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30日内完成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并与6个月内完成政府采购计划及合同备案,逾期未备案或未完成政府采购的,采购预算由省财政厅收回;各单位需政府采购的项目应严格按照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批复的预算项目、金额及数量,依法及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加快政府采购执行进度。
六、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预算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于预算批复后20日内完整、准确、全面向社会主动公开本单位2026年预算及所有项目支出(涉密项目除外)绩效目标及指标,并对公开过程中社会关切的问题,妥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为便于相关方面审计、检查和社会各界查阅监督,请各单位在2月14日前,在厅门户网站(kjt.qinghai.gov.cn)统一公开预算信息,并将网址填写在《2026年省级部门预算公开网址统计表》中,报送省科技厅规划与资源配置管理处。
七、其他事项
2026年部门预算电子数据已通过数字财政系统批复给各单位,如需查阅预算详细信息,请在数字财政中进行查询。
附件:1.2026年预算收入总表
2.2026年支出预算总表
3.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表(全口径)
4.2026年国有资产配置计划表
5.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8.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9.2026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6年省级部门预算公开网址统计表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2月4日
作者: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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