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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海省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号:青科委办发〔2026〕3号信息来源:中共青海省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时间:2026-03-23 11:00:00文字大小: 打印

中共青海省委科技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关于深化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经省委科技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青海省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23日

 

关于深化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省委科技委统一领导下的新型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机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坚持“四个面向”,加强科技资源统筹布局,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构建权责明确、协同高效、运行顺畅的科技计划管理机制,充分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切实提升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为青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到2027年,省级科技计划布局更加优化,资源配置与科研组织效率明显提升。到2030年,建成定位清晰、结构合理、监管有力的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新体系,形成与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要求相适应、具有青海特色的科技创新治理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省级科技计划体系

  充分发挥省级科技计划在统筹部门创新资源、提升区域创新效能、推动创新体系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由省委科技委领导,省委科技办牵头组织实施,强化对各成员单位科技需求和创新资源的统筹协调。优化调整现行省级科技计划,构建由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科技计划两大类组成的省级科技计划体系,明确各计划的定位和支持重点,实现整体布局清晰、资源配置高效、管理运行规范的目标。

  1.重大科技专项。聚焦中央部署重点任务及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针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和重点产业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开展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协同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品开发。强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着力突破产业技术瓶颈,加速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形成标志性科技成果和重大转化示范,支撑服务科技强国战略及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2.重点科技计划。围绕培育提升全省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优化整合基础研究、重点研发与转化、创新平台建设等专项计划。通过体系化配置部门间科技资源,夯实人才培育和原始创新基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引导科技创新平台基地集聚创新资源,不断提升科技服务能力。

  (1)基础研究计划。聚焦优势资源、特色产业和重点学科建设需求,加强以目标为导向的有组织应用基础研究。支持依托青海高原、资源和能源禀赋,开展基础性、理论性、前瞻性科学问题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提升源头创新能力。

  (2)产业技术创新计划。围绕国家和全省重点任务和优先事项,锚定产业“四地”建设方向,汇聚国内外优质创新资源,以制造业创新发展为重点,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新场景验证、应用示范与产业化等全链条创新,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3)民生与社会发展计划。以实现社会效益为核心导向,聚焦生态保护治理、环境资源、乡村振兴、平安青海建设、建筑交通、医疗卫生、科技文旅、公共安全、科学普及等需求,以科技赋能民生改善和社会发展。

  (4)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以汇聚创新资源、支持创新活动为导向,重点支持省级科技创新平台能级提升和培育建设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促进科技资源集成共享,形成体系化、梯度化、特色化的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体系。

  (5)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计划。深化科技政策研究评估,强化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培育,提升科技政策资金兑付质效,构建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打造良好创新生态。

  (二)改革科技项目组织方式

  精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与全省特色产业,构建“需求导向+竞争择优+动态管理+稳定支持”的创新机制,以新型创新组织模式打通科技创新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堵点,强化全流程监管与重点事项、重点环节评估监督,确保科技计划与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

  1.推行多元化项目形成方式。健全由省委科技办牵头,各成员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等共同参与的信息共享与协同联动机制。围绕各领域科技攻关方向与目标,由省委科技办负责汇总凝练各方需求,建立统一的省级科技项目需求库,灵活运用“揭榜挂帅”“帅才科学家团队”“赛马制”“一企一策”“一事一策”“定向委托”“非共识项目推荐制”“创新挑战”和创新场景对接等项目组织方式,吸引各类创新主体参与竞争。

  2.强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建立联合企业发布专项申报指南机制,推广创新项目组织方式,靶向破解企业“卡脖子”技术难题。企业牵头或参与的省级重大科技专项数不低于80%。对企业内部立项并投入自有资金开展研发活动的项目,可按规定列入省级科技计划,并按一定比例支持。鼓励支持省内科技企业通过自建、并购、合作共建等方式,在“科创飞地”设立研发平台,探索“省外研发、省内转化”的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新模式。

  3.创新科技合作模式。鼓励省内各类创新主体与外省深化合作,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先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共建创新平台及分支机构等工作。对于合作两省科技主管部门共同协商支持的科技项目,由两省科技部门分别立项给予支持。

  (三)化科技计划全过程管理

  1.改革指南形成机制。省委科技办牵头组织项目申报指南编制工作,广泛征集科技委成员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地方科技管理部门、企业平台主体、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等意见,确保指南内容精准对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核心需求、企业技术攻关痛点及重大民生关切,从源头保障科技供给与战略目标同向发力。

  2.优化项目入库流程。自项目指南发布之日起,原则上每季度组织项目评审入库,季度末形成入库项目清单。评审入库项目统一开展查重、科研诚信及法律风险核查,对异议项目进一步评审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结合财政资金预算情况,统筹安排出库并予以立项支持。

  3.创新项目评审方式。重大科技专项立项验收评估由科技部门单一评审转变为部门联动评审,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评审专家由高校院所专家为主逐步转变为企业专家为主,切实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需求紧密结合,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各成员单位可结合实际,汇总本领域申报的重大科技项目,经专家论证后形成推荐清单报省委科技办,由省委科技办统筹开展后续工作。

  4.完善验收结果公开制度。除涉密项目外,每年度向社会公开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果,接受全社会监督。加强与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对各类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报告,按照公开与受控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向社会开放共享,以公开透明促进科研质量提升。

  5.升级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强化省级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人工智能大模型在科技项目智能化管理、分析决策等方面的应用,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完善行业领域项目查重机制。优化系统功能,提高科技计划管理效能和信息化水平,逐步构建覆盖项目管理、成果登记与转化、评估评价、科技奖励等全流程一体化科技管理系统。

  6.健全专家遴选和管理机制。完善专家库管理制度,简化入库审批程序,增加企业专家及省外高水平专家入库和参与评审比例,实行动态管理。以函审方式对省级自然科学基金和基础研究项目开展立项评审和验收,省内专家比例不超过20%,并不再提交纸质资料。加强评审专家随机抽取和保密管理,完善评审专家的诚信记录、动态调整、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专家评审行为。

  (四)完善省级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

  1.统筹整合科技资金渠道。各成员单位通过各自渠道安排的重大科技资金,由省委科技办统一报请省委科技委批准同意后实施。各成员单位自行设立的科研项目统一纳入省级计划体系备案,作为立项支持的必要前置程序。将中央引导地方专项资金统筹纳入省级科技计划管理,用于支持央地、省地共同事项。其中:重大科技任务纳入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纳入重点科技计划管理。

  2.健全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在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引导市(州)、企业、金融资本及其他社会资金共同投入,支持相关部门和机构加强对承担相关科技计划项目的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科技金融服务。

  3.优化财务验收管理。规范省级科技经费评审、评估、审计中介机构服务流程和标准,加强第三方评估、评审、审计,建立结果互认机制。对已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项目,以审计报告作为财务验收意见依据,不再另行组织财务验收,定期由第三方机构对专项审计报告进行评估。明确项目结余专项经费收回标准,加强未收回结余专项资金监管。根据各单位科技工作组织质量和上一年度科研项目验收情况,建立省级科技计划间接经费动态调整机制。

  4.加强科技监督与评估。严格落实“谁支出、谁负责”要求,强化科研诚信管理,建立完善科技计划全周期绩效评估体系,加大监督评估结果应用。试行科研项目长周期考核评估,建立成果后评价制度,在重大、重点项目验收后3年内持续开展应用情况跟踪调查。明确项目查重范围,强化项目查重技术手段,适时结合专家论证等方式对疑似重复项目进行核实,对故意隐瞒事实重复申领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单位、组织和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定期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重点项目开展内部审计监督,保障资金规范、合理、高效使用。

  三、保障措施

  省委科技委统筹改革全局,省委科技办牵头整合跨部门科技需求与资源配置,健全审核把关机制,统一开展研发布局总体审核与研发任务查重。各成员单位要全面强化在科技项目谋划、经费分配、实施监管等关键环节的主体责任,主动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立健全重大任务、重大政策会商机制,持续深化央地协作、省际联动与部门协同,不断提升创新整体效能。省委科技办、省财政厅牵头优化科技计划与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建立更加灵活高效的动态调整机制,为全省科技创新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我省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作者: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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