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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科学技术厅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度工作要点

浏览次数:2610信息来源: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时间:2024-06-05 15:45:32文字大小: 打印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推动《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全面完成的重要一年。我厅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党的二十大法治建设战略部署、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支撑,以加强前置性合法审查为依托,以整治依法行政突出问题为抓手,推进科技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提升科技治理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加强党的领导,积极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于全面依法行政各方面全过程。围绕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任务部署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的工作要求,结合科技创新工作实际,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规定》,年内开展自评自查,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厅政策法规基础研究处)

  (二)服务大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厅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带领全厅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法治对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加快建设产业“四地”的保障作用。(厅政策法规基础研究处)

  (三)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推进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健全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每年至少举办2次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不少于5次,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结合全省“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学习教育培训,提高厅系统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行政治理的能力。(厅机关党委、厅政策法规基础研究处)

  二、坚持深化改革,稳步推动依法行政履行好法定职责

  (四)推动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实行科技领域权责清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做好与国家层面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证明事项清单衔接工作,健全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科技治理体系。(厅政策法规基础研究处)

  (五)全面加强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协议等事项合法性审查,确保政府行为沿着法治轨道运行,持续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成效,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厅政策法规基础研究处)

  (六)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模式,全面梳理政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增强办事时效,加强我厅政务数据互认共享,为切实提升科技治理提供新动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厅政策法规基础研究处,相关处室、单位)

  三、推进良法善治,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七)提升行政立法工作质效。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加强与省人大和省司法厅对接力度,推进《青海省科技创新条例》立法前期调研等基础工作。(厅政策法规基础研究处)

  (八)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管工作。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切实提升行政决策和监管能力。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依据上位法变化和改革要求适时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厅政策法规基础研究处)

  四、规范决策程序,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能力水平

  (九)严格遵循法定权限、程序和制度作出决策。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落实法律顾问机构或法治工作机构的合法性审查前置程序,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合同、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厅政策法规基础研究处,相关处室、单位)

  (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对重大行政决策,有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取并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有关要求,支持法律顾问依法全面参与政府法律事务。(厅政策法规基础研究处、相关处室单位)

  五、坚持多措并举,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职权法定原则,明确行政执法具体职责,进一步加大重点行政事项的执法和和监督检查力度,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执法检查,从源头上预防违法风险。(厅政策法规基础研究处)

  (十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亮证执法”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行政执法主体严格依法依规执法,避免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厅政策法规基础研究处,相关处室单位)

  六、统筹发展安全,依法妥善预防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

  (十三)依法优化和完善社会治理工作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一步提升生物安全、实验动物管理和保护,依法预防、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工作的能力,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厅社会科技处、厅政策法规与基础研究处)

  七、改进工作方法,完善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十四)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切实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厅政策法规与基础研究处)

  (十五)完善行政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强化溯源治理,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建立运行高效的信访、和解、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机制。(厅政策法规与基础研究处、厅办公室)

  八、强化监督制约,保障行政权力依法规范透明运行

  (十六)认真接受有关方面监督。研究办理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配合开展完成有关检查审查工作。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行政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依法转办处理并予以及时答复。(厅办公室、厅机关纪委)

  (十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式管理,做好执法人员备案登记制度。(厅政策法规与基础研究处)

  (十八)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编制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拓展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和全环节覆盖,推动民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青松办”“网上办、掌上办”APP,进一步畅通拓宽政府网站和新媒体交流渠道,增进与公众之间的互动。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依法及时答复。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保障群众知情权,增强政府公信力。(厅办公室、厅政策法规与基础研究处)

作者: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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