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1442信息来源: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时间:2016-03-10 10:25:44文字大小:大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省科技厅按照《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2015]105号)要求,紧紧围绕科技发展工作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概述
编制了《2015年度青海省科技厅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省科技厅信息公开目录》,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81件,动态信息202期,并在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同时报送省图书馆和西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开展“窗口”服务,全年服务“窗口”受理并办结公共服务事项462件,现场指导、咨询解答431件。
(一)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厅党组、厅中心工作,运用厅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报纸、网络等渠道,解读科技体制改革政策,宣传科技创新工作,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及实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科技等问题,积极主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对印发的8项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文件进行了公开、解读。
(二)积极推进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公开。科技计划项目由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组建的科技项目受理中心承担项目日常受理工作,受理过程实现了申报公开、过程受控、全程监督,对经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开展专业技术、经济和经费预算等方面的专家评审,并由纪检部门参与监督,以确保立项过程的公开透明。对项目评审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建立档案,实现了立项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的留痕化管理。同时,依据评审专家组打分排序,在进行项目内容查重、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科技诚信排查、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完善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经过两次专题会议讨论研究,提交厅务会审定,并将全年三批共301项科技计划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及指标、承担单位、资助经费等内容在我厅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积极开展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严格按照《青海省“三公”经费支出公开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青海省科学技术厅2014年“三公” 经费支出和2015年预算安排情况及青海省科学技术厅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按照政府公开方式、方法和要求及时在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公开。
(四)主动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根据省政府要求,我厅对现行行政权力进行了多次梳理,确认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12项、行政确认10项、行政奖励1项和其他行政权力1项,并按照要求编制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经省编办审核后在省政府网站和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布。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根据省编办要求,我厅对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和工商前置审批等事项进行了梳理,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3项,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2项,保留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项,工商前置审批改为后置1项。同时优化和改进科技政务服务水平。与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效对接,将实验动物出口审批等2项行政许可、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等9项行政确认,共11项行政审批与服务事项下放到省科技厅驻省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统一办理。
(五)不断强化“窗口”服务功能。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2015】31号)精神,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服务,省科技厅与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商,将现行保留的“实验动物出口审批”等2项行政许可、“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等9项行政确认事项进驻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前,我厅共有12项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到中心省科技厅窗口统一办理。
(六)积极开展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一是对全年已鉴定的445项科技成果分四批及时在厅门户网站公示;二是对复审的9家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的25家高新技术企业和47家科技型企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对新认定的3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家农业科技园区进行了公示。
(七)及时对人事任免工作进行公开。按照有关程序对人事任免工作及轮岗情况进行公示、公开,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保障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对提任副处级干部2名、挂职副处级2名,科级干部4名任前进行公示,5位新任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符合任职条件转正公示。
(八)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作用,提升网站政务公开建设和管理水平,结合省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对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整改和信息更新,将政府信息公开、权力运行、办事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进一步强化了“在线办事大厅”功能,使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全面提升了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九)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先后4次参加培训学习,3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理论学习;4月“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依法政府”课题学习;6月“宣贯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学习班”;7月“2015年度国家科技成果登记与统计分析培训会”)。并将所学知识及时运用于实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窗口”服务综合素质,提高科技服务“窗口”业务技能,牢固树立“窗口”服务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2015年,省科技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青海省科学技术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根据科技厅主要工作职责,按照《条例》第九、十条规定内容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所公开的政府信息完全符合《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
1.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97%;规划计划类的信息2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05%;全部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
2.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无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
3.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无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
4.主动公开了科技工作动态有关方面的信息202条。
5.主动公开了厅内部机构设置及行政管理职能方面的信息,公开了人事任免等方面的信息共6条,占其公开的比例为100%。
(二)主动公开途径
1.互联网。主要在互联网(省科技厅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方便公众申请办理各类科技事务和获取相关信息。
2.省信息查询中心。为了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把已公开信息以电子版和纸质形式报送省信息查询中心档案馆、图书馆、西宁政务大厅进行信息公开,保证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3.其他形式。根据科技工作情况,积极组织人员进行科技工作信息采编、发布,大部分信息稿件被《青海日报》、《西海都市报》、《青海科技报》等报刊以及科技部、省委、省政府、青海新闻网、新华网青海频道、青海科技信息网等网站转载公开,使科技工作信息得到了全面、及时的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要求和时限给予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事宜。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未产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无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作者:青海省科学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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