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2635信息来源: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时间:2018-03-08 08:43:00文字大小:大小 打印
2017年我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认真贯彻《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2017〕31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则的通知》(青政办〔2017〕34号)精神,结合科技创新工作实际,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概述
编制了《2017年度青海省科学技术厅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省科技厅信息公开目录》,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32件、动态信息174件,同时在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并报送省图书馆和西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开展“窗口”服务,全年服务“窗口”受理公共服务事项287件,办结率为100%,现场指导、咨询解答1031件。
(一)工作机构情况
我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全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和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及时调整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厅办公室考核内容,明确办公室2名同志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工作。
(二)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
一是紧紧围绕科技创新中心工作,运用厅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报纸、网络等各种渠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公开科技创新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科技体制改革政策解读,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青政办〔2017〕192号)精神,制定下发了《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青科发政〔2017〕223号),对政策解读工作进行规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科技问题。全年在《科技日报》《青海日报》《青海科技报》《西海都市报》等全国和省级媒体刊发报道110余篇、刊发专版8期,组织青海电视台采访10次播出8次。改版发行《青海科技》杂志,有效打通科技宣传和理论应用链条。召开全省“科技三会” 记者通气会,邀请中央驻青及省级媒体参会,对接会议宣传重点,搭建良好沟通合作平台,共同营造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厅网站的运行维护管理,对厅网站栏目板块内容及时更新,实施厅门户网站升级改造。特别是在十九大期间,安排专人值班24小时看网,确保网站安全平稳运行,网站年度访问量达6万人次。二是在2017年第8次厅务会上听取了青海省科技厅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统筹推进全厅的政务公开工作。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省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编制2017年度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为推进全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保障。三是修订印发了《青海省科技厅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青海省科技厅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青海省科技厅网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青海省科技厅涉密电子载体保密管理制度》四项制度,进一步对信息公开等工作进行了规范。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2015〕31号)精神,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服务。2017年“窗口”受理并办结公共服务事项287件,现场指导、电话、网络咨询解答1031件,办结率100%。国家专利局西宁代办处窗口接待人次约4500人。五是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为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的主体作用,提升网站政务公开建设和管理水平,对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权力运行、办事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更新完善,进一步强化了“在线办事大厅”和“科技服务平台”功能,使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全面提升了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推进重点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青政办〔2017〕31号),对全厅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梳理分类,重点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绘制并公开专利行政执法事项流程图,在网站公开专利行政执法结果,全年共开展执法检查12次,查处假冒专利13件;重点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公开透明,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应,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重点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信息公开,做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转让、许可、合作和作价等由我厅牵头办理事项的信息公开。二是主动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建立权责清单制度。我厅对所属的行政权责进行梳理,编制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并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2017年全面梳理和及时调整权责清单,不断健全完善清单的内容,对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我厅现有行政处罚12项,行政确认11项,行政奖励1项,并在厅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布。三是积极推进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公开。科技计划项目由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组建的科技项目受理中心承担项目日常受理工作,受理过程实现了申报公开、过程受控、全程监督,对经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开展专业技术、经济和经费预算等方面的专家评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以确保立项过程的公开透明。对项目评审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建立档案,实现了立项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的留痕化管理。同时,依据评审专家组打分排序,在进行项目内容查重、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科技诚信排查、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完善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经过厅务会和党组会讨论研究决定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并将全年组织计划安排的科技计划项目的名称、主要内容及指标、承担单位、资助经费等内容在我厅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四是积极开展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对新鉴定的科技成果,新组建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等进行公示;对申报国家科技奖励项目、全省科技奖励重大贡献奖项目、国际科技合作奖项以及一二三等奖项目进行公示;对学科带头人选拔认定、优秀学科带头人的考核认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及时对人事任免工作进行公开。全年对12名处级干部和3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按照有关程序对人事任免工作及轮岗情况进行公开,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保障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对新提任的干部从考试、考核、任用全流程全程序进行公示,对轮岗交流、新考录以及调入干部进行任前公示,保证人事任免工作的透明度。六是积极开展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严格按照《青海省“三公”经费支出公开管理办法》规定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统一要求,及时将厅机关及所属参公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和部门预算编制说明进行公开。七是优化和改进科技政务服务水平。将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等7项行政确认服务事项下放到省科技厅驻省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统一办理,并对进驻的7项行政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和规范,简化了各事项服务流程,印制了新版的服务指南材料,并制定了服务事项相对应的实施办法,方便了群众,加强了监督。八是主动公开信息。2017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32件、动态信息174件,同时在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并报送省图书馆和西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到201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32件、动态信息174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2017年,省科技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青海省科学技术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根据科技厅主要工作职责,按照《条例》第九、十条规定内容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所公开的政府信息完全符合《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
1.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13件,占总体的比例为5.6%。
2.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无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
3.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2条。
4.主动公开了科技工作动态有关方面的信息174条。
5.主动公开了厅内部机构设置及行政管理职能方面的信息,公开了人事任免等方面的信息共17条,占其公开比例的100%。
(二)主动公开途径
1.互联网。主要在互联网(省科技厅政府门户网)进行信息公开,方便公众申请办理各类科技事务和获取相关信息。
2.省信息查询中心。为了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把已公开信息以电子版和纸质形式报送省信息查询中心档案馆、图书馆、西宁政务大厅进行信息公开,保证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3.其他形式。根据科技工作情况,积极组织人员进行科技工作信息采编、发布,大部分信息稿件被《青海日报》、《西海都市报》、《青海科技报》等报刊以及科技部、省委、省政府、青海新闻网、新华网青海频道、青海科技信息网等网站转载公开,使科技工作信息得到了全面、及时的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7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电子邮件申请,内容涉及科技数据统计,已按程序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事宜。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将政务公开纳入厅办公室目标考核范围,明确2名同志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支出5万元,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无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全面、不规范、不及时的问题;二是政策解读不到位,解读信息发布不够;三是厅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相关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尽快补齐短板,着力从以下五个方面推进我厅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全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和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厅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全面统筹推进全厅的政务公开工作。依据省政府出台的政务公开细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五公开”要求进一步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中,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将政策解读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发布解读信息,关注科技热点,回应社会关切,让老百姓对科技政策“看的见、听得懂”。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门户网站建设,严格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四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的开通率,完善信息发布和互动功能,强化新媒体平台建设。
五是做好政务公开考核相关工作。按照全省政务公开考核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监测等方面的工作。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作者:青海省科学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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