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5911信息来源:青海省科技厅发布时间:2017-04-26 14:50:03文字大小:大小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技项目管理,按照《青海省基本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青科发计字[2009]168号)和《青海省省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青财建字[2013]2275号)的相关规定,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严重失信的9家单位予以通告,3年内不得申报、参与科研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2017年第一批公布失信单位名单
2017年4月26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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