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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科技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浏览次数:28208信息来源: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时间:2020-01-20 16:29:51文字大小: 打印

  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省科技厅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科技建设,提升科技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法行政能力有效提升。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因机构改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划归我厅。我厅及时向省审改办函告增加行政许可事项,完成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信息填报、修改和事项承接工作。二是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完成公共服务事项编码和实施清单编写、青海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数据填写和相关材料报送工作。三对入驻省办事服务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10项,编制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办事指南。

  (二)动态调整清单目录。为进一步明确我厅职责权限,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科学技术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青办发〔2018〕62号),对已经公布的权责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健全完善清单的内容。我厅现有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确认10项、行政奖励1项、公共服务事项2项,并在厅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布。

  (三)推进科技领域财政事权规范化。我厅会同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科技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及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准确把握科技创新活动特点的基础上,研究草拟了《青海省科技领域省与市(州)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目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意见正在修改完善。《方案》出台后将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科技投入的边界和方式,清晰划分各投入主体财政事权,理顺支出责任,实现权责匹配,为逐步建立起权责清晰、分工合理、协同高效的科技领域财政资金支持模式提供制度保障。

  (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一是为探索建立重结果、重绩效的科技计划评价体系。联系科技部评估中心,与评估中心推荐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就我省部分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估工作进行了对接,2020年拟计划安排200万元用于科技计划绩效评估。二是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强化目标导向。结合2020年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协调相关处室、单位开展项目绩效目标审定。配合财政厅完成了我厅科技计划项目相关绩效指标的分析设置。

  (五)优化公共服务。针对我省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投入辅助账的制约问题,从财政绩效管理库中遴选出具有省级科技经费审计资质的三家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科技统计辅助账指导服务,进一步提高科技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科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积极探索开创科技统计工作新局面。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落实年度立法任务。一是将《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8-2022年)立法规划》和《省政府201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二是修订《青海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审议稿)》,已经青海省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经多次专题讨论,并征求了省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相关企业单位意见建议,在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后,形成了《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审议稿)》。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司法厅分别书面征求各部门、有关企业及专家学者的意见,5月22日省政协组织召开了条例立法协商座谈会,在多次草案征询意见过程中,共征集修改意见51条。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贯彻执行《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青海省科技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广泛征求意见、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等制度,对5个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落实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制度。按时向省司法厅报备规范性文件3个,经审查无违法、超越法定权限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等问题存在。

  (四)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一是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对我厅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向社会进行公布,及时更新了规范性文件目录。目前,我厅继续有效(保留)规范性文件30件,废止规范性文件5件。二是根据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涉及我厅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因机构改革,省知识产权局现隶属于省市场监管局,由我厅起草以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涉及知识产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件现已移交实施部门。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和程序,严格按照《青海省科技厅工作规则》《青海省科学技术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遵守工作流程,明确要求重大行政决策及政策性、制度性文件出台前,须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管理相对人及法律顾问意见,开展合法性审查,经主管厅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审议后,报厅务会、厅长办公会审定,将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落到实处。全年共组织召开厅务会13次、厅长办公会2次。

  (二)推进法律顾问工作。一是聘请法律服务律师1名,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二是推进法律顾问为行政诉讼案件和日常工作提供法律服务。2019年我厅聘请的法律顾问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出庭应诉1件,并对2个合作框架协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认真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青海省科技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计划》,明确了行政执法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二)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制度。一是制定了《科技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青海省科技厅执法音像记录设备的配备、使用、管理制度》《青海省科技厅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归档制度》,规范了科技执法行为。二是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为规范省科技厅监督检查行为,研究制定了《青海省科技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三是按时报送行政执法主体清理自查报告、行政执法人员清理的情况说明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说明。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完成了我厅承办的5件人大建议和14件政协提案办理答复工作,牵头完成了2020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选题及协商议题的征集上报工作。

  (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制定《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并在第9次厅务会上对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在厅网站发布了《青海省科学技术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和《青海省科学技术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为推进全厅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保障。截至目前,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198条、通知公告54条、政策解读5项;发布了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无依申请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同时,加强厅门户网站和“青海科技”微信公众号建设,加强与省委宣传部、省网信办以及科技日报、青海日报等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主动提供素材,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国家级和省内媒体宣传报道200余篇,其中《科技日报》《青海日报》科技专版近10期;邀请及接受青海电视台采访13次;刊发《青海科技》4期,制作并发布《直播科技》视频23期;微信公众号合计关注人数近1000人、点击阅读量达到4000余次,切实提高了全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影响力。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依法规范行政复议工作。按照省司法厅安排认真做好行政复议人员数据统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系统填报和分析报告报送工作。

  (二)积极参与行政应诉工作。2019年参与行政诉讼案件1件,认真规范行政应诉行为,按期向城西区人民法院举证,并选派工作人员和法律顾问出庭应诉,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七、全面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落实学法用法制度。一是印发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关于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方案》。二是发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排头兵”作用,将学习《党章》《宪法》作为《中共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党组2019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的重要学习内容。在“4.15”期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国家安全教育专题学习,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了领导干部的国家安全意识和驾驭风险的能力。三是为增强全厅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邀请青海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主任黄国政副教授和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才让塔教授以“提升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坚决扫除黑恶势力,依法维护人民利益”“依宪治国与宪法修改”为主题,为全厅干部职工举行了法制专题讲座3期。

  (二)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一是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按照省公务员局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安排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厅系统新录用公务员宪法知识培训实现全覆盖。二是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选派厅系统2019年新任职处级领导干部2名进行任职培训,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印发了2019年普法网络学习通知,织厅系统干部利用青海干部网络学院和“法宣在线”网络平台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广泛开展以考促学,积极组织厅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参加省普法办举办的各类法律法规网络、微信考试,我厅参考率均达到95%以上。

  八、强化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加强安排部署。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明确任务分工,认真安排部署,制定印发了《省科技厅2019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及任务台账;完成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报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可检验成果等报送省司法厅。

  (二)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厅长作为法治科技建设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作用,在每月厅务会议上,厅党组书记、厅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主动听取汇报,亲自部署和督促年度工作进展,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年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专题会议3次。

  (三)加强考核评价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突出考核实效,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厅系统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四)加强督促检查。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年度任务的顺利完成,制定印发了《青海省科技厅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了督促检查工作,各责任部门对照工作要点及任务台帐认真梳理工作进展,形成法治政府督查工作自查报告后,提交厅务会审议通过。

  (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制定印发了《省科技厅2019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一是组织厅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司法部、全国普法办4月10日至20日在“中国普法网”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上举办的国家安全法主题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积极参与4月10日至15日在全省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网络平台“法宣在线”举办的答题送积分活动,全厅共有89人参加了知识竞赛和答题送积分活动。向全体工作人员发放了“反奸防谍知多少”宣传图册和台历,组织人员参加了中心广场举行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4.15”宣传日活动,通过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力求宣传覆盖面广、成效显著。组织人员参加消防宣传月活动。二是为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技法规政策措施,促进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协调发展,加快提升公民科学文化素质。以青海省科技活动周为契机,以“科技强国 科普惠民”为主题,活动周期间开展了开幕式、进校园进社区、科技下乡等活动,在各项活动中加大了对《青海省科技进步条例》《青海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科技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三是为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信心和决心,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及时安排部署,印发了《青海省科技厅系统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普法宣传系列活动的通知》,明确了活动内容和时间节点。根据要求,组织干部职工登录“青海普法”微信公众号积极参加扫黑除恶知识竞答活动。组织厅系统干部职工通过自学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开展了省科技厅“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张贴纪检监察公告,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揭发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高度重视宪法宣传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制定了《青海省科技厅2019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及时将宪法的学习列入厅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全厅党员干部学习计划。积极参加全省2019年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组织专题讲座从“何谓宪法”“宪法与法治”“宪法修改的原因和方式”“我国历次宪法”“2018年修宪意义”五个方面对宪法的地位、内容和意义向厅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了全面解读。通过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学习微信群,推送宪法宣传公益广告片、微视频、动漫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内容,展示宪法精神、原则、核心要义。组织全厅系统干部职工收看“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19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节目,并通过“青海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完成厅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网络考试、国家工作人员网络普法考试、全民普法答题活动和宪法知识问卷调查。开展宪法知识应知应会答题活动,并对新提任的6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举行了集体宪法宣誓仪式五是报送法治信息10篇、普法案例4个。

  九、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经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行政执法进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学习宣传,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养成法治思维,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以符合法律规定为首要前提;在制定文件、出台措施时,把法律依据作为基本遵循,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

  (三)切实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一岗双责制度建设,明确权力运行边界和流程,确保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自觉按照党规党纪严格要求自己。

 

作者: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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