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6017信息来源: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时间:2020-01-21 12:06:07文字大小:大小 打印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青海省科学技术厅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海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http://kjt.qinghai.gov.cn)“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省政府院内西三楼,邮编:810000,联系电话:0971-8244514,电子邮箱:bgsh331@qhkjt.net)。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任务,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强化工作职责,创新思路举措,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不断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调整,及时调整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人承办抓落实的责任机制,统筹推进全厅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制定并在厅网站发布了《青海省科学技术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了《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并由主管厅领导组织召开第9次厅务会对全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为高质量推进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围绕重点工作,加大公开力度。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科技工作实际,主动公开人事变动、财务、建议提案办理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等内容。2019年,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目录133条、通知公告71条、科技动态227条,对我厅牵头起草的《青海省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意见》《青海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青海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青海省省级科技计划科研诚信管理办法》《青海省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5项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并发布了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了我厅承办的5件人大建议和14件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情况,全年无依申请公开,申请行政诉讼1件。二是加强与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及科技日报社、青海日报社等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主动提供素材,拓展政府公开和信息宣传渠道,在国家级和省内媒体宣传报道240余篇,其中《科技日报》《青海日报》科技专版近10期;邀请及接受青海电视台采访12次;刊发《青海科技》6期,制作并发布《直播科技》视频29期,切实提高了全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影响力。
(三)聚焦科技管理,实现公开透明。一是积极推进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公开,在科技项目受理过程中实现申报公开、过程受控、全程监督。对经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开展专业技术、经济和经费预算等方面的专家评审,由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以确保立项过程的公开透明。对项目评审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建立档案,实现了立项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的留痕化管理。同时,依据评审专家组打分排序,在进行项目内容查重、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科技诚信排查、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完善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经过厅务会和党组会讨论研究决定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并将全年组织计划安排的科技计划项目的名称、主要内容及指标、承担单位、资助经费等内容在我厅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积极开展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对新鉴定的科技成果、新组建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三型”企业按要求进行公示;对申报国家科技奖励项目、全省科技奖励重大贡献奖项目、国际科技合作奖项以及一二三等奖项目按要求进行公示;对青海省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学科带头人的考核评估认定、优秀学科带头人的认定按要求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对人事任免工作进行公开,对新考录、新提任、轮岗交流及调入干部从考试、考核、任用全流程全程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保障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保证人事任免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按照《青海省“三公”经费支出公开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我厅“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和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按照政府公开方式、方法和要求及时进行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推进平台建设,提升政务水平。一是全面完成厅网站升级改造,优化调整厅网站栏目板块,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机制,更好地发挥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作用,强化“在线办事大厅”和“科技服务平台”功能模块,提升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能力。二是采用互联网化的宣传方式,开展新时期的政府信息公开和科技宣传,由厅办公室会同省信息所加强厅官方微信“青海科技”运营管理,设置“往期内容”“微官网”“科技平台”3个板块,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新媒体渠道。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号合计关注人数680人、推送信息48次、点击阅读量达到49592次,进一步提高了全省科技工作的影响力和信息覆盖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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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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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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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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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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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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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66 |
0 |
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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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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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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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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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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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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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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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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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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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0 |
75.8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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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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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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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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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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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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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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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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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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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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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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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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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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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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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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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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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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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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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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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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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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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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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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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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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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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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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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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厅门户网站栏目板块设置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新媒体应用及平台建设仍需进一步扩展;二是落实“五公开”的要求还不够全面;三是相关科技创新政策法规的解读的形式还比较单一。
改进举措:一是进一步完善厅门户网站、“青海科技”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相关政务信息,严格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整合服务资源,完善服务功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进一步推动“五公开”的落细落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依法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全过程性的政务信息,力求做到公开的内容真实、具体、全面,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加大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相关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三是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将政策解读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发布解读信息,关注科技热点,回应社会关切,让老百姓对科技政策“看的见、听得懂”。四是完善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回应以及预警应急等机制,加强对信息源的有效管控,及时处理错误信息,保证公开的政务信息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五是注重发挥媒体力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两个阵地一起抓,加强与国家驻青媒体和省内媒体的联系机制,采用“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巩固传统媒体科技信息发布渠道。同时,强化厅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推动厅系统宣传中心建设,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显示度。六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相关工作,按照工作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处置等方面的工作,着力打造更加高效、阳光、科学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作者: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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