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9337信息来源: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时间:2022-01-14 08:27:14文字大小:大小 打印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可以探索搞揭榜挂帅,把需要的关键核心技术项目张出榜来,英雄不论出处,谁有本事谁就揭榜”重要指示和国家开展科研项目管理改革试点精神,全面落实省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提出要注重形成创新合力,加大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力度,在自立自强上有青海作为,在揭榜挂帅上有青海特色等相关要求,按照《关于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创新效能的若干措施》(青办发〔2021〕27号)相关部署,为进一步创新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形式,汇聚全国科技创新力量解决我省关键“卡脖子”技术难题,我厅编制起草了《管理办法》,并于2021年8月就《管理办法》征求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相关厅局和省属高校、中科院两所等科研单位修改意见,经修改完善报厅务会审定后印发。
《青海省科技计划揭榜挂帅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由总则、条件要求、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附则6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则。提出了揭榜挂帅制项目的定义和科技厅在揭榜挂帅制组织项目过程中的职责。
第二部分条件要求。提出了揭榜挂帅制的选题范围、组织主体和作为发榜方和揭榜方的条件要求。
第三部分项目管理。明确了揭榜挂帅制项目的计划类别归属和6项具体管理流程。
第四部分资金管理。明确揭榜挂帅制项目单个项目投入强度、实施周期、补助比例、拨付方式和经费管理模式。
第五部分监督管理。提出了项目的绩效评价、变更管理、项目无法达成目标以及过程造假等方面的要求及处理措施。
第六部分附则。提出了该管理办法的有效期为2年,该办法由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负责解释。
作者: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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