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5427信息来源: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时间:2023-01-19 10:35:03文字大小:大小 打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全文及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海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qingha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厅办公室,电话:0971-8244514,地址:西宁市西大街12号省政府院内西三楼。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青海省科技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深化高质量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法定内容,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数据发布、数据开放、年度报表、重点领域信息等。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编制省科技厅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大力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推动决策和管理服务透明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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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厅网站建设管理还不够规范,部分系统迁移政务云数据交汇共享需要改进,内容审核把关不严,偶尔存在错字错词现象。二是科技领域政策法规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内容发布不规范,有效性、通俗性、可读性不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科技创新工作结合不紧密,制度机制和支撑保障仍有滞后现象。
2023年,青海省科技厅将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科技创新工作实际,持续深化公开内涵,规范开展政务信息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整合网络信息化资源,贴近科技创新工作特色,拓宽公众参与互动渠道。二是不断强化政策解读,多渠道做好科技政策和服务事项的释疑解答工作。三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作者: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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