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491信息来源: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时间:2025-05-09 11:30:24文字大小:大小 打印
近日,青海省制定出台《加强科技开放合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三年行动方案》(青政〔2025〕13号),进一步明确科技开放合作工作目标,强化工作举措,拓宽方法路径,加大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东中部地区科技创新资源对接合作力度,全力构建以对口援青省市、东西部协作省和定点帮扶中央单位为重点,面向全国科技力量的开放型科技发展新模式,提升产业技术创新水平,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方案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大指示要求,全面落实青海省委十四届七次、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突出重点、协同发展原则,聚焦青海高原资源能源领域重大科技需求,强化各类科技创新资源协同联动,通过建平台、引人才、抓攻关、促转化,强化工作任务体系化设计,政策举措系统化集成,加强“五个协作”,增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能力,为培育体现青海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科技支撑。一是加强产业技术研发协作。强化“企业出题”的创新需求生成机制,高效凝练产业技术需求,精准发布技术合作意向,综合运用择优委托、揭榜挂帅、赛马制、后补助等方式,加强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合作,推动创新平台联合共建,促进产业链协同创新。二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协作。完善技术交易市场,搭建完善集信息发布、成果展示、资源对接、技术交易等功能的线上服务平台。共建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打造“东技西用”成果转化模式和“西技东孵”技术支援模式。推动设立“国家技术转移西北中心青海分中心”,加强“上海—青海技术转移基地”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和载体建设,畅通成果转化渠道。三是加强创新主体培育协作。支持企业向高新技术转型,组建创新联合体,提升产业延链升链建链招商水平,联合培育科技企业。提升高校“有组织科研”水平,共促有效研发供给,联合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四是加强人才智力交流协作。引进战略科技人才,发挥好青海省政府科技顾问作用,支持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推动跨区域人才流动。五是加强科技金融服务协作。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常态化对接机制和资源共享机制,建立完善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基础资源库和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精选库,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
方案明确,到2027年底,引进高水平创新团队30个以上,联合培育国家级创新平台10个,联合破解重大关键技术10项以上,引进转化先进适用技术100项,吸纳技术交易额突破100亿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70%以上与省外合作实施,科技开放合作机制更加完善,形成国家战略牵引、央地资源协同、东西力量互动的协同创新发展新模式。
方案立足青海科技创新发展实际,紧扣开放合作发展目标,进一步明确了加强科技开放合作体制机制。畅通合作渠道。依托对口援青、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等机制,坚持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相结合,以对口援青6省市为重点,持续加大科技开放合作力度,有效利用外部资源增强重点产业创新能力。优化合作路径。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目标,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问题为导向,完善以创新需求征集挖掘、筛选凝练、发布对接、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为一体的科技开放合作路径。激发合作动力。充分释放改革创新政策活力,加强促进科技合作政策集成,整合13项支持政策,不断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提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激发科技合作动力,提升产业技术创新效能。强化合作保障。充分发挥青海省委科技办对全省科技创新资源统筹和工作调度职能作用,通过加强组织保障、优化要素配置、加强表彰激励、营造合作氛围,合力推动全省科技开放合作,确保相关任务和政策措施有效落地。
方案的出台和实施,将有力推动青海省科技开放合作向纵深发展,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深度融合,为青海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为打造科技开放合作品牌提供有益探索。
作者: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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